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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日,记者从江西省人事厅获悉,近日,江西省委组织部、人事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《江西省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》(试行),规定到江西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服务的高校毕业生,在服务期满合格后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。 据了解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在服务期内,将享有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生活、交通补贴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,与服务单位在职人员一样享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休假权力,参加服务单位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。同时,在服务期间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因意外伤害而住院医疗等情况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,服务单位和县级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。 此外,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假如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,可根据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证明,经县级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报设区市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批准,可暂停服务。 如在6个月内治疗痊愈的(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),经县级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同意并报设区市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批准,可返回服务岗位。在6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的(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),经设区市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批准,应当终止服务。县级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管理部门将对其补偿两个月的生活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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